關于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第48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的公示
來源: 蘭州新區
時間: 2025/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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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表述: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未按照環評要求建設防洪渠道,未完全實現雨污分流,遇強降雨天氣大量雨水混入滲濾液池,難以及時有效處理;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工業廢鹽入場填埋2021年至今累計處置蘭州助劑廠工業副產鹽2571噸,經檢測有機質含量和水溶性鹽總量分別為12.6%、93.88%,遠高于兩項指標均小于5%的入場填埋要求。
整改目標: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嚴格按照環評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控制入場固體廢物并規范填埋。
整改時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實施主體:生態環境局,市政集團
整改情況:經調查,蘭州新區環衛物業有限公司(一般固體廢物處置場)建設的截洪渠長與環評批復建設不符的情形,在竣工環保驗收時分析為非重大變動并經專家驗收審核;鑒于該項目已于2023年1月完成竣工環保驗收,違法行為已改正,且截至驗收期間未產生滲濾液,部分環保設施較環評要求強化,根據《行政處罰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相關規定,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對其填埋處置不符合入場要求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行為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11萬元,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
經核查,蘭州新區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置場項目防洪工程已按照初步設計(防洪工程設計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施工圖施工建設,將近期庫區兩側山坡地表徑流攔截并倒排至填埋區下游,滿足近期填埋區排洪設計要求。經環境影響分析評價,項目依托可行,環保措施可行,且不屬于重大變動,無需重新報批環評手續。
2025年2月13日,蘭州新區環衛物業有限公司召開專題會議,就入場管理、填埋處置、滲濾液站的運行、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等內容進行了系統性體系建設。同時要求做好有機質含量、水溶性鹽總量等主要指標的入場檢測,對不符合要求的一般工業固廢拒收,并做好入場、處置、充填及回填作業臺賬記錄。
整改結論:已落實各項整改措施、達到整改目標,整改任務已完成。
整改驗收意見:經新區生態環境局核查,新區生態環境局、市政集團作為整改實施主體的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48項整改任務確定的整改目標已實現,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同意該項整改任務通過驗收,建議予以銷號。
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聯系電話:0931-825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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