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2025年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永登縣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
時間: 2025/02/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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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永登縣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建設區,位于蘭州至中川機場高速公路兩側,北起中川鎮史喇口村,南至樹屏鎮東溝村與皋蘭縣為鄰。根據永機編發〔2000〕13號文件確定的縣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永登縣區域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的計劃、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組織的實施;負責永登縣區域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維護、運行;負責永登縣區域南北兩山的環境綠化和土地、農業、林業、水利資源的綜合開發和利用;負責制定永登縣區域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作的優惠政策,開發項目的洽談、引進和組織、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承擔永登縣國家生態環境建設綜合治理工程指揮項目的實施,作為永登縣國家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指揮的實施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造林種草、小型水利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和農村能源工程項目等;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程自2000年實施以來累計完成老區造林71782畝,2014年承擔了蘭州新區16000畝的綠化造林任務,成活各類樹木900余萬株,特別是蘭州—中川機場綠色文明的建設為中外人士留下了深刻的影響,林業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為今后兩山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我部于2000年9月1日成立運行,內設機構有辦公室、工程科、綠化科、財務科,另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立防火辦、資源辦。2024年年末實有人數21人,其中在編人員20人,新區聘用人員1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根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中發[2006]9號)、《甘肅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審批辦法》(省委發[2006]39號)及蘭州市實施公務員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甘肅省實施公務員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蘭州市委黨史辦公室等246個事業單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的通知>》(蘭公辦發〔2007〕76)的文件規定,我單位自2007年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范疇,參照蘭州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辦法進行登記管理。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單位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單位收支總預算1879.42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879.42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79.42萬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1879.42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533.07萬元,占28.36%;項目支出1346.35萬元,占71.64%;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879.42萬元,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31萬元、農林水支出1810.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萬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533.07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11.57萬元,下降17.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有到齡退休人員;二是貫徹上級壓縮機關運行經費的要求,壓減單位運行經費,縮減“三公”經費開支。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482.4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代繳社會保險費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50.6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346.3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增加了330.03萬元,增長32.4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新區勞務市場用工工資增加,管護人員、泵工及季節性臨時用工成本均上漲達,預算相應增加。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7個。項目1:2025年兩山管護縣區配套費、項目2:2025年水利工程維修及水電費補助、項目3:2025年兩山森林管護費、項目4:2025年護林防火經費、項目5:2025年土地流轉費、項目6:2025年冬季電采暖差額補貼費、項目7:森林植被恢復項目和茅茨上水項目。
其他項目0個。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483.67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49.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有退休人員;二是貫徹上級壓縮機關運行經費的要求,壓減單位運行經費,縮減“三公”經費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5.291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42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24年年末應發工資總額計提時工資總額的變化,2024年年內有退休人員。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0.7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7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是預算口徑差異。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4.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是預算口徑差異調整。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13.2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0.19萬元,主要原因是是按照2024年年末應發工資總額計提時工資總額的變化,2024年年內有退休人員。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7.1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13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口徑的差異。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目)2025年預算數為8.9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2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調標增資工資,該項指標按2024年工資計提,導致預算增加。
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2025年預算數為1103.7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00.22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項目預算增加。
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22.5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9.81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項目預算增加。
五、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29萬元,與2024年預算相比減少0.07萬元,減少原因是貫徹中央、省市過“緊日子”要求,縮減“三公”經費開支。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無變化。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1.51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減少0.02萬元,下降1.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縮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落實財政過“緊日子”文件精神。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0萬元,與2024年相比無變化。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31.94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20萬元,下降38.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壓減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9.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9.2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2025年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0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49.26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127.66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平方米,價值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0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48.7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本單位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兩山森林管護費
1.項目概況:兩山所屬的新區管護范圍陳家井林管站、東一干東林管站、東一西林管站共有面積16567畝,主要用于2024年三個林管站林木補植、林業管理站運行、清淤復整、森林撫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以及管護人員工資等。
2.立項依據:①《蘭州市南北兩山綠化管理條例》(2018年3月30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修正);②《蘭州市南北兩山生態建設及運行管護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蘭指發〔2021〕123號);③《蘭州市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關于規范陡削坡綠化管護工作的通知》(蘭指發〔2019〕103號);《蘭州市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關于調整兩山林地管護標準的實施方案》。
3.實施主體:永登縣南北兩山環境綠化工程指揮部。
4.實施周期:1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實施計劃:按照管護標準及要求,對管護稱職的管護人員按月發放管護人員管護工資,保障林區穩定。
6.年度預算安排:2025年預算安排資金350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完成東一干東林業管理站、東一干西林業管理站、陳家井林業管理站16000余畝管護區域管護人員工資、林地撫育勞務費、林地清淤復整勞務費以及管護人員社保費、管理費等。保障林區穩定,保證林木健康生長。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5未安排預算,單位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25年未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5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8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8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8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8個,完成率為100 %。“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因本地區海拔較高,受“倒春寒”等惡劣天氣影響,引大雖在4月中旬供水,但極端天氣往往影響新栽植苗木的灌溉,導致苗木栽植期間時間緊、任務重,搶抓工期,也會影響部分栽植苗木質量。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8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8個,完成率為100 %。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6個,其中,部門(單位)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12個,轉移支付項目3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 %。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需自行完善編輯)。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5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0萬元,2025年度未增加部門預算,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未做調整。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單位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基本運行、重點履職、部門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7個、三級指標5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5個、三級指標4個。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反映政府支持紅十字會開展紅十字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的基本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事業運行(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6.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9.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30.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31.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2.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33.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4.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7.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8.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9.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咨詢費(款):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手續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物業管理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5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租賃費(款):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5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反映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5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5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5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5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6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6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6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6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6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6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67.資本性支出(類):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資本性支出(類)辦公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69.資本性支出(類)專用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具有專門用途、并按財務會計制度及資產管理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如通信設備、發電設備交通監控設備、衛星轉發器、氣象設備、進出口監管設備等。
70.資本性支出(類)物資儲備(款):反映為應付戰爭、自然災害或意料不到的突發事件而提前購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軍事用品、石油、醫藥、糧食等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質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