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時間: 2025/02/1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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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單位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蘭州新區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承擔棲霞社區3.21萬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負責轄區人口的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并負責轄區內居民的傳染預防控制和社區康復、預防接種,兒童、孕產婦、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協管,計劃生育技術指導與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基本職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中心設置內兒、外、婦、中醫、公共衛生科、等臨床科室和放射、檢驗、B超、心電圖、藥劑等醫技科室。
2025年1月1日,本單位在職人員編制35人,實有4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 1人,遺屬人員0人,院外長期聘用0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單位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單位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單位收支總預算1433.76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433.76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15.55萬元,占56.88%;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0萬元,占0.00%;
事業收入收入615.00萬元,占42.89%;
上年結轉收入3.21萬元,占0.23%;
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1433.76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1351.22萬元,占94.24%;項目支出79.33萬元,占5.53%;上年結轉支出3.21萬元,占0.23%。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33.76萬元,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35.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3.86萬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351.2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662.56萬元,增長96.2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事業支出納入年初預算。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697.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57.10萬元、津貼補貼47.39萬元、獎金36.04萬元、績效工資101.1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5.15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3.5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1.1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3.10萬元、住房公積金33.86萬元、退休費0.95萬元、醫療費補助0.5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7.06萬元等。
公用經費支出654.1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56萬元、印刷費2.05萬元、水費0.46萬元、電費2.00萬元、郵電費3.28萬元、取暖費13.89萬元、差旅費1.00萬元、維修(護)費1.50萬元、培訓費2.36萬元、專用材料費381.06萬元、勞務費197.29萬元、福利費7.0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65萬元等。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82.5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68.54萬元,增長489.5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6個本級項目。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7個,主要是2025年業務用房租賃費14.00萬元、2025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19.07萬元、2025年村醫養老保險補助14.92萬元、2025年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12.11萬元、2025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補助經費6.55萬元、 2025年急救運轉經費11.03萬元、2025年醫養結合工作經費1.65萬元。
其他項目0個。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1.4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1.46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退休1人,相應預算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5.15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3.18萬元,增長7.58%,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增加3人,相應預算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8.02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15.28萬元,增長557.66%,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增加3人及本年新增村醫養老保險補助項目經費,相應預算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城市社區衛生機構(項)2025年預算數為1246.92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665.43萬元,增長114.44%,主要原因是2025年將事業支出納入衛生健康支出,相應預算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2025年預算數為3.21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3.21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級村醫定額補助結轉資金,相應預算增加。
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27.27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27.27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19.07萬元、醫養結合工作經費1.65萬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補助經費6.55萬元,相應預算增加。
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1.03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11.03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急救運轉項目經費11.03萬元,相應預算增加。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23.5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1.65萬元,增長7.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增加3人,相應預算增加。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11.18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減少0.63萬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退休1人,相應預算減少。
10.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2.11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12.11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疫苗預防接種服務項目經費12.11萬元,相應預算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33.8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增加2.38萬元,增長7.56%,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增加3人,相應預算增加。
五、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2.3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0.15萬元,增長6.79%,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晉升。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36.79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5.31萬元,下降12.6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取暖面積減少。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4.4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4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2025年,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0.00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4.4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286.35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平方米,價值0.0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0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0.00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10.0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5年本單位不涉及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0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2025年業務用房租賃費
1.項目概況:為給轄區內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蘭州新區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設宗家梁社區衛生服務站,租賃面積388.96平方米,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建立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方便群眾就醫,減輕費用負擔。
2.立項依據: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提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2017年經過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設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新發[2017]24號文件,同意設立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房屋建筑租賃費的設立,保障了新區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正常運轉,極大地推動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站為補充的城社區衛生服務網絡,使轄區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提高轄區人民疾病預防和衛生保健水平。
3.實施主體:蘭州新區棲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4.實施周期:1年。
5.實施計劃:于2025年中期支付完畢。
6.年度預算安排:14.00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1.完成房屋租賃工作,保障機構正常運轉;2.保障單位醫療業務正常開展;3.進一步為轄區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單位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1.一般性轉移支付未安排。
2.專項轉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未安排。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2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2個,公開率為100.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3個,占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13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未發現存在的問題。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6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16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未發現存在的問題。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3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12個,轉移支付項目0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0.00萬元,2025年度未增加預算項目,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作出調整的0個。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單位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8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基本運行、重點履職、部門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5個、三級指標39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59個、三級指標107個。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9.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3.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4.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25.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26.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27.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28.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0.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1.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2.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3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反映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5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55.資本性支出(類):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6.資本性支出(類)辦公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57.資本性支出(類)專用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具有專門用途、并按財務會計制度及資產管理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如通信設備、發電設備交通監控設備、衛星轉發器、氣象設備、進出口監管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