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時間: 2025/02/13/ 15:54
字號:[大][中][小]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蘭州新區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以中心為主,依托蘭石、火家灣、瑞嶺錦繡、恒裕湖畔社區衛生服務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個村衛生室承擔經緯印象、蘭石家園、蘭石睿智名居、書香名府、火家灣保障房等二十個小區5.05萬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工作。
(一)負責轄區人口的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
(二)負責轄區內居民的傳染病預防控制。
(三)負責社區康復、預防接種,兒童、孕產婦、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
(四)負責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協管。
(五)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指導。
(六)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中心設置內科、外科、兒科、口腔科、婦科、中醫科、護理部、公衛科、預防接種科、心電圖室、檢驗科、放射科、CT室、超聲診斷科、藥劑科、體檢中心、綜合辦公室等科室,下轄蘭石、火家灣、瑞嶺錦繡、恒裕湖畔社區衛生服務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個村衛生室。
2025年1月1日,本單位在職人員編制46人,實有4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 0人,遺屬人員0人,院外長期聘用33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單位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單位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單位收支總預算2000.44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03.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794.3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00萬元、上年結轉2.8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00萬元、教育支出0.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895.36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13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2000.44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03.28萬元,占60.15%;
事業收入794.34萬元,占39.71%;
上年結轉收入2.82萬元,占0.14%;
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2000.44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1579.05萬元,占78.94%;項目支出418.57萬元,占20.92%;上年結轉收入2.82萬元,占0.14%。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00.4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00元、教育支出0.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895.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13萬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79.0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75.68萬元,增長12.5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開展特色專科科室,邀請專家坐診、代教,事業收入增加。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717.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63.24萬元、津貼補貼49.15萬元、獎金36.92萬元、績效工資104.7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6.84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4.4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1.4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3.22萬元、住房公積金35.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2.47萬元。
公用經費支出861.4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44萬元、印刷費2.10萬元、水費1.01萬元、電費3.51萬元、郵電費2.36萬元、取暖費41.16萬元、差旅費3.2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維修(護)費1.50萬元、培訓費2.45萬元、公務接待費0.00萬元、專用材料費424.57萬元、勞務費230.00萬元、福利費7.3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39.77萬元。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421.39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80.68萬元,增長23.6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7個財政預算項目。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7個,主要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急救運轉經費、村醫養老保險補助、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醫養結合工作經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補助經費、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
其他項目0個。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6.84萬元,比 2024 年預算增加6.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職稱晉升及工資調標致養老保險繳費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3.11萬元,比 2024年預算增加23.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職稱晉升及工資調標致失業保險繳費增加;本年度將村醫養老保險補助項目經費列入單位年初預算。
3.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城市社區衛生機構(項)2025年預算數為1797.89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56.60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事業支出預算較上年度增加,二是本年度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中生活補助預算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2025年預算數為2.82萬元,比 2024 年預算增加2.82萬元,主要原因是此項目經費為上年結轉資金。
5.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0.30萬元,比 2024 年預算增加0.3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村衛生室運行補助項目經費列入單位年初預算。
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39.7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9.74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醫養結合工作經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補助經費等項目經費列入單位年初預算。
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8.8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8.87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急救運轉經費項目列入單位年初預算。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財政對事業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24.4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1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職稱晉升及工資調標致醫療保險繳費補助增加。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11.4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1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職稱晉升及工資調標致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增加。
10.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9.8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9.8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將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列入單位年初預算。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35.1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5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職稱晉升及工資調標致住房公積金繳費補助增加。
五、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2.45萬元,與2024年預算增加0.3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職稱變動致工資基數增加。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64.68萬元,包括辦公費2.44萬元、印刷費2.10萬元、水費1.01萬元、電費3.51萬元、郵電費2.36萬元、取暖費41.16萬元、差旅費3.28萬元、維修(護)費1.50萬元、福利費7.3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日常公用經費的支出。比2024年預算增加0.93萬元,增長1.4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和職稱變動致工資基數增加。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2025年,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17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17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891.19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平方米,價值0.0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0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281.36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85.63萬元(主要為①2025年計劃開展二病區業務(手術室)計劃采購設備27.35萬元;②托育中心業務開展計劃設備采購10.00萬元;④中醫館、中醫康復、預防接種、公衛科、綜合辦公室等科室業務開展需求(更換)設備48.28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單位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2025年業務用房租賃費
1.項目概況:為轄區內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我單位租賃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蘭石社區衛生服務站、火家灣社區衛生服務站、瑞嶺錦繡社區衛生服站、恒裕湖畔社區衛生服務站為業務用房,資金主要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
2.立項依據:(1)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關于在蘭州新區衛生系統設立部分事業單位的通知》(新發〔2020〕5號)設立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我中心與蘭州新區實正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公寓樓商鋪租賃合同》,租期為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
(3)火家灣社區衛生服務站與蘭州新區鐵路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火家灣(棚改)安置房三期項目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4)瑞嶺錦繡社區衛生服站與蘭州新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瑞嶺錦繡家園項目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恒裕湖畔社區衛生服務站與蘭州新區盛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市政服務中心項目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3.實施主體:蘭州新區新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4.實施周期:1年。
5.實施計劃: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中心及下轄社區衛生服務站房屋租賃費用。
6.年度預算安排:339.91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保障單位醫療業務正常開展,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良好的醫療環境,為轄區內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單位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1.一般性轉移支付未安排。
2.專項轉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未安排。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2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2個,公開率為100.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3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13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未發現存在的問題。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4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14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發現未存在的問題。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9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18個,轉移支付項目0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0.00萬元,2025年度未增加預算項目。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作出調整的0個。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單位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9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基本運行、重點履職、部門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5個、三級指標27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57個、三級指標119個。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9.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1.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2.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3.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24.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25.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26.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27.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28.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29.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0.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3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3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3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4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4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