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時間: 2025/02/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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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蘭州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21年3月,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負責開展疾病監測,收集、報告、分析和評價新區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等;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應急物資與技術儲備,報告與預警,處置與評估;實施國家擴大免疫規劃工作,指導新區基層預防接種單位開展兒童預防接種及信息化建設;開展疾病危險因素監測和干預,負責食源性、職業性、放射性、環境性等疾病的監測評價和流行病學調查;負責開展公眾健康和營養狀況監測與評價,提出干預策略與措施;疾病預防控制信息平臺建設及信息系統管理;開展衛生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實驗室管理與質量控制、微生物與寄生蟲病檢驗、理化檢驗、毒理檢測與評價;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對公眾進行健康指導和不良健康行為干預;開展健康技術培訓、指導、服務,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本單位現內設科室5個,綜合辦公室、傳染病防控科、免疫規劃科、公共衛生科和檢驗科。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機構數1。截止2024年末,實有人數19人,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人員1名,非參公事業人員6名,聘用制人員2名,臨時聘用人員10名。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單位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ㄈ┲睂偈聵I單位
本單位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單位收支總預算1082.71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58.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00萬元、上年結轉24.30萬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00萬元、教育支出0.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1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52.9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66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082.71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58.41萬元,占97.76%;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00%;
上年結轉收入24.30萬元,占2.24%;
其他收入0萬元,占0.00%。

?。ǘ┲С鲱A算
2025年支出預算1082.71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231.47萬元,占21.38%;項目支出851.24萬元,占78.62%。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82.71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00元、教育支出0.0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52.95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66萬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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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基本支出231.4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7.72萬元,增長3.4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調增人員經費。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10.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21.4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851.24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86.97萬元,減少18.0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政策變化,將中央轉移支付經費納入財政項目預算,基本戶減少經費留存,且本年減少了應急接種疫苗配套經費、臨時辦公地點房屋租賃費用等資金。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0個。
其他項目6個,主要是2025年業務用房租賃費49.30萬元、疾控業務相關經費16.80萬元、免疫規劃配套經費33萬元、公共衛生業務經費95.00萬元、傳染病專項管理經費67.00萬元、實驗室運轉經費565.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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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11.5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13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基數增加。
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2025年預算數1019.8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22.11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實驗室運轉經費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6.0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07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2.7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04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基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8.66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09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基數增加。
五、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ㄒ唬?ldquo;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0.69萬元,與上年預算增加0.02萬元,增長2.9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基數增加。
?。ㄈh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00萬元,與去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6.46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6.44萬元,增長0.31%,其中辦公費1.85萬元、印刷費0.3萬元、差旅費1萬元、維修(護)費1.5萬元、福利費1.81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基數增加。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67.6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67.6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2025年,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367.66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0.0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凈額為1223.10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00平方米,價值0.00萬元。我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0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1144.78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360.00萬元,主要為2025年實驗室計劃采購專用設備330萬元,公衛科等科室根據業務開展需求采購設備3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ㄒ唬┱曰痤A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單位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萬元。
?。ㄈ┲攸c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2025年傳染病專項管理經費
1.項目概況:蘭州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定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實施傳染病專項管理項目,主要實施內容為艾滋病管理、結核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人間布病監測、蚊蟲生態學監測、輸入性傳染病和罕見傳染病檢測及處置、醫防融合(疾控監督)工作等。
2.立項依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艾滋病管理條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隨訪工作指南(2016年版)》《中國艾滋病診療指南(2021年版)》《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中國結核病預防控制工作技術規范》《中國學校結核病防控指南》《全國布魯氏菌病監測工作方案》《全國病媒生物監測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指導文件,以及蘭州新區財政金融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教育和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和預防控制局)《關于做好衛生領域申報財政項目預算工作的通知》。
3.實施主體:蘭州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4.實施周期:1年。
5.實施計劃:按照年初方案實施。
6.年度預算安排:67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確保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的有效運行,充分發揮網絡直報作用,及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遏制艾滋病、結核病、布病在新區傳播,將新區疫情持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持續開展致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等致病危險因子的監測,掌握新區傳染病病原種類及變化趨勢。
?。ㄋ模┎块T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單位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1.一般性轉移支付未安排。
2.專項轉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未安排。
?。ㄎ澹﹪匈Y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1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1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7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7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未發現存在的問題。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7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7個,完成率為100.00%。“雙監控”發現未存在的問題。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5個,其中,單位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7個,轉移支付項目7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冃ё栽u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要求將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同時按照績效自評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隨部門決算在網站公開年度實施的項目和整體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及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0.00萬元,2025年度減少預算項目1個,壓減率14.29%。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作出調整的項目2個。
?。ǘ?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部單位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基本運行、重點履職、部門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5個、三級指標27個;2025年業務用房租賃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6個、三級指標8個;2025年疾控業務相關經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8個、三級指標15個;2025年免疫規劃配套經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8個、三級指標26個;2025年公共衛生業務經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8個、三級指標39個;2025年傳染病專項管理經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7個、三級指標21個;2025年實驗室運轉經費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8個、三級指標32個。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反映政府支持紅十字會開展紅十字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的基本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事業運行(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6.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9.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30.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31.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2.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33.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4.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7.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8.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9.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咨詢費(款):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手續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物業管理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5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租賃費(款):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5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反映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5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5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5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5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5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6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6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6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6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6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6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67.資本性支出(類):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資本性支出(類)辦公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69.資本性支出(類)專用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具有專門用途、并按財務會計制度及資產管理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如通信設備、發電設備交通監控設備、衛星轉發器、氣象設備、進出口監管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