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紀工委監工委(巡察辦)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紀工委監工委(巡察辦)
時間: 2025/02/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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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中共蘭州新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監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新區監工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蘭州新區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巡察辦),是蘭州新區黨工委工作機構,為正處級,設在紀工委。
新區紀工委監工委(巡察辦)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蘭州新區黨工委關于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新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新區黨工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新區黨工委工作部門、新區黨工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各園區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新區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新區黨工委及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巡察工作。協助新區黨工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工作。
(四)負責新區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省紀委監委、新區黨工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新區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籌協調新區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新區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新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新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新區紀檢監察相關規章制度,參與起草制定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八)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新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新區黨工委巡察機構、園區紀委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九)完成省紀委監委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新區紀工委成立于2011年2月,2019年1月,按照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蘭州新區監察工作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為省監委派出機構,與紀工委合署辦公。新區紀工委監工委機關內設機構13個:辦公室(信息技術管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和宣傳教育室,信訪與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第六審查調查室、巡察辦公室、巡察監督室。核定紀工委監工委人員編制56名,巡察辦10名,截止2024年12月底,我委實有干部57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部門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部門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部門收支總預算1748.24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險基金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748.24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48.24萬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1748.24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1551.24萬元,占88.73%;項目支出197萬元,占11.27%;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48.24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72.06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69.9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4.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1.42萬元。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551.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84.15萬元,增長5.74%,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390.5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代繳社會保險費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160.7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97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增長0%。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0個。
保障運轉經費6個,主要是辦案專項經費、紀檢監察專項經費、信息化建設費用、談話場所升級改造、檔案整理費、巡察工作經費。
其他項目0個。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1375.06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75.18萬元,增長5.7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197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增長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68.57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3.36萬元,增長5.1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資標準增加、工資晉升,引起養老保險基數增加、繳費支出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37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0.1萬元,增長7.30%,增長的主因原因是干部工資標準增加、工資晉升,引起保險基數增加、繳費支出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35.78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1.75萬元,增長5.14%,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資標準增加、工資晉升,引起保險基數增加、繳費支出增加。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19.04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1.25萬元,增長7.0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資標準增加、工資晉升,引起保險基數增加、繳費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51.42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2.51萬元,增長5.1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資標準增加、工資晉升,公積金繳費支出增加。
五、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1.38萬元,與2024年預算相比增加0.02萬元,增長1.47%。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公用經費預算增加。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增加0.0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國(境)費較上年無變化,預算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1.38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增加0.02萬元,增長1.47%,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增加。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預算一致,增長0%,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上年無變化,預算與上年持平。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3.75萬元,與上年預算相比增加0.2萬元,增長5.63%,主要原因是培訓計劃增加。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5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5萬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過緊日子有關要求,壓減會議次數,減少會議費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214.49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57.26萬元,增長36.4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設了談話場所升級改造項目,辦公設備購置費用預算增加,機關運行經費增加。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2025年,單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0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6.4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283.79萬元。其中:辦公用房0平方米,價值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90.17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4.25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本單位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0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2024年預算所列項目均為運轉類項目,不屬于重點項目。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6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3個,公開率為50%,2024年預算項目中紀檢監察專項、辦案專項、信息化建設均為涉密信息,支出績效目標不予公開。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6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6個,完成率為100%。“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主要問題是資金預算執行率不高,原因是辦案專項經費、紀檢監察專項經費與業務工作開展情況相關,2024年辦理的留置案件,2025年3月結束,大部分費用在2025年結算。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6個,占本部門(單位)項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3個,完成率為50%。“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資金預算執行率不高,原因是2024年辦理的留置案件,2025年3月結束,大部分費用在2025年結算。績效運行監控在部門內部通報整改情況:結合實際對年初預算做了部分調整和核減,并報財政部門通過。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8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6個,轉移支付項目1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2025年度增加部門預算項目2個,減少預算項目2個,增長率、壓減率33%。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作出調整的1個。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6個。其中紀檢監察專項、辦案專項、信息化建設、談話場所升級改造項目均為涉密信息,支出績效目標不予公開。其余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4.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5.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6.“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9.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3.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4.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25.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26.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27.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28.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0.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1.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2.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手續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3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租賃費(款):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反映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5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55.資本性支出(類):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6.資本性支出(類)辦公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57.資本性支出(類)專用設備購置(款):反映用于購置具有專門用途、并按財務會計制度及資產管理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如通信設備、發電設備交通監控設備、衛星轉發器、氣象設備、進出口監管設備等。
58.資本性支出(類)物資儲備(款):反映為應付戰爭、自然災害或意料不到的突發事件而提前購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軍事用品、石油、醫藥、糧食等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質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