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
時間: 2025/02/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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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
(二)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和新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新區管委會規定權限審批、申報、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
(八)負責協調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
(九)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共有 6個內設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規劃發展與生態保護科、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管理科、污染防治與輻射安全管理科、環保督察與執法協調科、環境監測站。為一級預算單位,核定工作人員31名,其中:正縣級領導職數1名(局長1名),副縣級領導職數2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核定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正科級行政審批專員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2024年末,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實有31人,其中:在編行政人員6人,在編事業人員14人,新區聘用人員10人,掛職1人。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部門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部門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部門收支總預算5303.10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5303.1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41.95萬元,占34.73%;
上級補助收入3354萬元,占63.25%;
上年結轉收入107.15萬元,占2.02%;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5303.1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713.12萬元,占13.45%;項目支出4482.83萬元,占84.53%;上年結轉收入107.15萬元,占2.02%。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841.95萬元,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3.2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759.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4.3萬元(具體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713.1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5.43萬元,增長0.7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工資正常晉級晉檔。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628.0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等。
公用經費支出85.0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128.8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78.83萬元,增長18.8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5年項目增加。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5個,主要是蘭州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蘭州新區“十五五”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蘭州新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023年環境保護狀況評估報告編制項目、蘭州新區2023年度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項目、蘭州新區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融合排放清單編制項目。
保障運轉類項目14個,主要是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駐點幫扶專家工作站運行保障費用、生態環保會議保障費用、公文信息化整理歸檔及財務憑證審核整理歸檔等費用、排污許可技術評估與質量復核項目、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技術評估與質量考核項目、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服務項目、清潔生產審核技術評估項目、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質量效果評估項目、蘭州新區環境空氣質量微觀站建設項目、蘭州新區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國控省控平臺)運維服務項目、環保管家服務項目、蘭州新區綜合執法揮發性有機物監管設備購置項目、2024年生態環境監測站運行費、蘭州新區入河排污口驗收報告編制項目。
其他項目2個,主要是甘肅省2025年“六五”環境日主場宣傳活動費用、2025年蘭州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及生態環境應急培訓費用。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0.85萬元,比 2024 年預算減少0.07萬元,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費用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3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65萬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變動,支出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5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15萬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變動,支出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16.9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86萬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變動,支出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6.36萬元,比 2024年預算減少0.2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減少。
6.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645.5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6.59萬元,主要原因是行政運行類項目增加。
7.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生態環境保護宣傳(項)支出50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3萬元,主要原因是保障2025年全省“六五”環境宣傳活動。
8.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項)支出15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2.5萬元,主要原因是環境保護法規、規劃及標準項目減少。
9.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項)支出284.5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65.52萬元,主要原因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項目增加。
10.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項)支出496.38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98.67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項目減少。
11.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支出(項)支出216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405萬元,主要原因是大氣支出項目減少。
12.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水體支出(項)支出8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
13.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支出33.0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3.0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
14.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99)支出11.1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45.37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目減少。
15.住房保障支出2024 年預算數為24.3萬元,比 2024年預算增加1.2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積金基數變動,支出增加。
五、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4.2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0.7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2024年預算持平。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2.16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0.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正常晉級晉檔,培訓費核算基數增大。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1.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4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召開省級環保督察等相關工作會議。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36.66萬元,較2024年預算減少0.16萬元,減少0.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辦公費等支出減少。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3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31.6萬元。
2025年,部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232.6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232.6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16947.5萬元。其中:辦公用房495.74平方米,價值0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1輛,價值52.86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1337.13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95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未安排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二)非稅收入情況
本部門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0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環保管家服務項目
項目概況:為持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能力水平,推進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質增效,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新區特別是產業園區全方位、一體化提供環保管家服務,為化工園區、重點企業從產污源頭、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鏈條、全過程提供一站式環保服務并針對有關問題提出科學合理解決方案,有效降低企業治污成本,精準提升企業治污能力,推動新區環境管理精細化高效化。
立項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環大氣〔2016〕45號)《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環規財函〔2017〕172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在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引入第三方環境服務機構,對園區企業污染進行集中式、專業化治理,開展環境診斷、生態設計、清潔生產審核和技術改造等;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合理構建企業間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綜合成本。
實施主體:蘭州新區生態環境局
實施周期:1年
實施計劃:于2025年完成獨立用地化工企業、獨立用地企業非化工企業、專精特新廠房重點企業服務,按照服務企業數量支付相應資金。
年度預算安排:180萬元
預期總體目標:持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能力水平,推進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質增效。為重點區域(化工園區)、重點企業從產污源頭、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鏈條、全過程提供一站式環保服務,并針對有關環保問題提出科學合理解決方案。有效降低企業治污成本,精準提升企業治污能力,推動新區環境管理精細化高效化。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5年未安排預算,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25年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2024年新區生態環境局認真貫徹中央、省、新區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制度執行,落實會計核算有關規定,確保資金支付依據和開支標準合法合規,全面保障部門預算資金正常支出。落實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管理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依規辦理政府采購相關手續,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科學精細化管理水平。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27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27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27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執行率為57.09%。“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無。開展1-9月項目績效運行監控項目27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25個,執行率為92.59%。“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無。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34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27個,轉移支付項目6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2025年度減少部門預算項目6個,壓減率22.22%。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2個(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21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部門管理、履職效果、能力建設三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13個、三級指標25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3.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6.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7.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8.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29.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30.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1.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2.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4.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5.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6.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反映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5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