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西岔園區管理委員會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西岔園區管理委員會
時間: 2025/02/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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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六、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西岔園區管理委員會,正縣級建制,隸屬于蘭州新區管委會管理,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指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開發建設任務,全面管理各項社會事務。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省、市黨委、政府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好上級關于新區開發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
(二)負責園區黨的建設,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園區管干部隊伍的建設管理,做好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評價、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管理工作。
(三)配合制定園區總體發展規劃和各專項規劃,按照新區管委會授權情況,負責區域內有關項目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四)研究制定園區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和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五)負責園區的經濟運行協調和企業生產要素的保障,組織開展園區統計調查和數據分析;負責園區發展改革和政策研究;負責園區科技創新和“雙創”工作;負責園區工業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新區管委會的授權情況,保證區域范圍內的土地資源在管委會統一規劃下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做好園區內的建管、城管、房管和環境保護及園林綠化工作。
(七)負責園區內項目和產業布局,研究確定和服務管理園區內建設項目,做好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手續代辦等協調服務工作。
(八)負責園區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交流工作。
(九)負責園區財政預、決算的編制和投融資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園區的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組織籌措各類建設資金。
(十)負責園區農業、林業、水務工作。
(十一)負責園區教育、文化、體育、廣電、衛生、人口和計生、民政、社區管理、殘聯等社會事業;負責園區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司法等工作;負責推進園區依法行政工作,加強法制建設;負責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門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園區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等服務平臺建設工作,做好科技創新、科技服務的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十三)負責園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十四)負責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園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機關內設機構
蘭州新區西岔園區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機構,下轄蘭州新區文曲中心社區,均為正科級建制。內設機構為:黨委辦公室、管委會辦公室、紀委籌備組,組織人事局、黨群工作部、經濟發展局、城市(鄉)建設管理局、財政金融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局、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農林水務局、經濟合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本單位沒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三)直屬事業單位
本單位沒有直屬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5年部門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直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2025年部門收支總預算12184.79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交通運輸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2184.79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882.76萬元,占72.9%;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83萬元,占3.96%;
上年結轉收入364.14萬元,占2.99%;
上級補助收入2454.89萬元,占20.15%。

(二)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12184.79萬元(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3)。其中:基本支出5906.46萬元,占48.47%;項目支出5914.19萬元,占48.54%,上年結轉364.14萬元,占2.99 %。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674.1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34.14萬元、公共安全支出2.5萬元、教育支出50.52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9.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9.5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965.22萬元、農林水支出1381.37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89.5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9.2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52.6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詳見部門預算公開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5906.46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78.06萬元,下降2.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同步下降,壓縮因人員減少而縮減的公用經費形成支出總額的下降。
其中:人員經費支出5056.7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115.06萬元、津貼補貼372.35萬元、獎金219.75萬元、績效工資311.1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65.6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38.63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59.5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15萬元、住房公積金199.23萬元、退休費(退休人員采暖補貼)1萬元、醫療費補助0.54萬元、生活補助2361.74萬元。
公用經費支出849.7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7.5萬元、印刷費12.5萬元、水費2.5萬元、電費12.5萬元、郵電費47.5萬元、差旅費112.5萬元、維修(維護)費4萬元、租賃費32萬元、培訓費16.73萬元、勞務費75萬元、委托業務費19.05萬元、福利費41.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13.3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23.08萬元。
(二)項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5767.66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217.95萬元,增長62.48%,主要原因是統計范圍調整將上級補助收入納入項目支出,致使項目數量增加。
經濟社會發展項目21個,主要是2025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瘦肉精”檢測經費、促進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資金、蘭州新區長城烽火臺保護利用項目土地費、社區基層文化陣地運轉經費、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202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2024年中央財政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提前下達2024年度就業補助資金(中央)、蘭州新區西岔園區基層文化陣地設施設備購置、提前下達2025年就業補助資金(中央)、蘭州新區“兩后生”培訓項目、蘭州新區西岔鎮設施農業產業園連棟溫室建設項目、蘭州新區西岔鎮設施農業產業園團莊村生態養殖項目(二期)、蘭州新區西岔鎮新盛、新苑村村集體經濟水產養殖項目、項目管理費、蘭州新區牛羊產業補貼項目、蘭州新區西岔鎮設施農業產業園連棟溫室建設項目、蘭州新區西岔鎮新盛、新苑村村集體經濟水產養殖項目、蘭州新區鄉村就業工廠(幫扶車間)獎補項目。
保障運轉經費5個,主要是辦公用房租賃費、物業服務費、會議控制系統LED顯示屏采購費、社區治理及網格服務工作費、執法工作費用。
其他項目48個,主要是2023年9月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第二年)、2024年3月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第二年)、2024年9月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第一年)、2024年入伍進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獎勵金、2025年3月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第一年)、2025年高齡津貼、70歲以上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補發2011-2018年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資金、殘疾人專職委員誤工補貼、殘疾學生就學補助、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困難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殘疾評定補貼、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信息消費補貼、慰問經費、文曲中心社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費、文曲中心社區綜治中心項目、一至四級分散安置殘疾軍人護理費、重度殘疾人及一戶多殘等家庭生活水電氣暖費用補貼、2024年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冬春臨時生活救助資金)、2024年農業防災減災資金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2024年省級財政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2024年農業防災減災的資金(第二批動物防疫等補助)、第一批計劃生育補助資金(省級)、提前下達2024年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一批)、2024年度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2024年中央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陽光家園計劃)、提前下達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省級)、提前下達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中央)、2024省級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城鎮重度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項目資金)、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鄉村公益性崗位補助資金、提前下達2025年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一批)、提前下達2025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省級)、提前下達2025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中央)、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7歲以上殘疾人康復)、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陽光家園計劃-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殘疾人評定補貼)、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文化進重度殘疾人家庭“五個一”)、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0-17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財政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城鎮重度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福彩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福彩圓夢.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程項目)、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福彩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養老助餐服務獎勵補貼項目)、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福彩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已建成為民實事項目運營補貼項目)、蘭州新區愛心助殘員公益性崗位補助項目、提前下達2025年刑釋解教人員過渡安置幫教及調解經費、2025年高齡津貼省級補貼。
(三)支出功能分類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177.98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667.13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調整減少。
2.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77.79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9.62萬元, 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下降,與人員數量直接相關的公用經費也相應減少。
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69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32.97萬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調減。
4.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26.7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6.39萬元, 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65.91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6.8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下降,與人員數量直接相關的公用經費也相應減少。
6.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3627.3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766.99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調整增加。
7.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52.27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82.18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調整減少。
8.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137.10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2.14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公用經費。
9.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2.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增加。
10.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50.52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6.3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下降,與人員數量直接相關的公用經費也相應減少。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80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6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130.34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0.5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繳費等人員經費支出下降,與人員數量直接相關的公用經費也相應減少。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5年預算數為1.5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99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65.63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2.8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相關養老保險減少。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就業創業服務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266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66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2025年預算數為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4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5.29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316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2025年預算數為262.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62.1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47.06,比2024年預算增加147.06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和上年結轉項目及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項)2025年預算數為37.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7.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2025年預算數為29.4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9.45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康復(項)2025年預算數為26.3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6.37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項)2025年預算數為8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8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70.1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15萬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和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30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3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535.06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09.07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和上年結轉項目和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3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5萬元,主要原因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5萬元,主要原因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2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24萬元,主要原因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0.0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08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127.8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27.8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和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2025年預算數為4.2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2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分級預算,2025年由園區預算資金。
3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2.15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公用經費。
3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項)2025年預算數為1.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1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35.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2025年預算數為0.26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44.67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3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5年預算數為138.63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4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59.56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0.8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538.84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87萬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調整。
3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2025年預算數為30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0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增加。
4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525.95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32.2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預算項目經費。
4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870.7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840.73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增加。
4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137.01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減7.1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2025年預算數為2.42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2.09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4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質量安全(項)2025年預算數為1.5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減少。
4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穩定農民收入補貼(項)2025年預算數為0.0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0.04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4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態資源保護(項)2025年預算數為138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38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47.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1102.4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102.4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4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服務(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5年預算數為89.51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2.37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公用經費。
4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5年預算數為199.22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2.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5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9.66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4.66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增加。
5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救災補助(項)2025年預算數為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項目變化。
五、部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情況
(一)“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2024年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2024年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24年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較2024年預算無變化。
(二)培訓費預算情況說明
4.培訓費16.73萬元,較2024年預算減少0.0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壓減公用經費。
(三)會議費預算情況說明
5.會議費0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0萬元,下降100%,下降的貫徹落實基層減負政策,精簡會議頻次。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590.58元,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784.97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194.39萬元,下降24.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公用經費減少。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5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4.3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2025年,部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24.35萬元,小微企業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9.85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7291.89萬元。其中:辦公用房12100平方米,價值5885.46萬元。預算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價值0萬元。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價值33.69萬元。2025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52.71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510.67萬元,較2024年預算增加510.17萬元。
1.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款)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8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83萬元,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增加。
2.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23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2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3.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2025年預算數為4.67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4.67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項目變化。
(二)非稅收入情況
本單位2025年無非稅收入。2025年計劃征收0.0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1.項目概況:為進一步夯實蘭州新區主動創穩和平安建設的基層基礎,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文曲建設,依據《全省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標準指引》以及蘭州新區黨工委辦公室關于印發《蘭州新區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戰化運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黨辦發〔2024〕5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六有、八化”和“五合一”要求,科學設立群眾接待大廳(窗口)、視頻監控室、分析研判室、糾紛調解室、心理咨詢室、法律服務室、反邪教警示教育室、網格化服務管理室“一廳七室”,新增綜合調度指揮室和“三調”對接辦公室。
2.立項依據:依據一:《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依據二:《全省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標準指引》;依據三:蘭州新區黨工委辦公室關于印發《蘭州新區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戰化運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黨辦發〔2024〕5號)。
3.實施主體:文曲中心社區工作委員會。
4.實施周期:25天。
5.實施計劃:
(1)社區改造:建筑工程30.5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主材費等)增設壓型鋼屋面、室內刷白、地面改造、吊頂、接待大廳建設、電動門等;暖通工程0.61萬(人工費、材料費);強電1.33萬 (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主材費、設備費等);弱電0.45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主材費、設備費等);監控1.3萬(10臺攝像頭、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等);空調1.35萬(人工費、設備費、機械費);家具1.2萬(三人沙發、單人沙發、飲水機、文件柜等);電子顯示屏9.2萬。
(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14萬(項目建設管理0.55萬、工程設計費用1.29萬、工程監理費0.73萬;工程預算編制費用0.6萬;工程結算審核費用0.3萬;工程招標代理0.37萬;評審費用0.3萬)。
(3)基本預備費用0.78萬元。共計50.86萬元。新增1.2萬家具(會議桌)。總計52.06萬元。
6.年度預算安排:49.87萬元。
7.預期總體目標:努力將綜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糾紛“集散地”,提升居民幸福感和健全社區平安建設管理水平,極大提高轄區居民幸福感和社區平安建設管理水平,以及能夠有效發揮資源整合、信息共享、預警預測、協調聯動機制,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未安排預算,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為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未安排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要求,我們將績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全過程認真開展各項工作。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2024年度,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置目標”的原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績效目標69個,按規定隨年度預算一并公開項目69個,公開率為100%。
2.績效運行監控情況。2024年7月,組織開展1-6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69個,占本單位項目的100%。截至7月底,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完成率為64.26%。“雙監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支出進度較低,主要原因是項目實施未達到支付條件。績效運行監控在部門內部通報整改情況:對未達到目標的部門進行內部通報,并督促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完成整改。開展1-9月績效運行監控項目187個,占本部門項目的10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指標值的項目155個,完成率為99.61%。
3.績效自評開展情況。2024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自評項目共187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1個,項目支出65個,轉移支付項目122個,績效自評覆蓋率為100%。績效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報送財政和隨決算公開情況:按規定及時報送,并隨年度決算一并公開。
4.績效結果應用情況。根據2024年度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自評等情況,當年盤活財政資金116.51萬元,2025年度增減少部門預算項目38個,壓減率55.07%。同時對政策和項目資金管理作出調整的1個。
(二)2025年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5年,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1個。其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圍繞基本運行、重點履職、部門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8個、三級指標30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圍繞成本指標、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四個維度,設置二級指標243個、三級指標313個。各項績效目標內容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規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甘肅省紅十字會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2.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5.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6.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7.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28.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29.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0.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1.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2.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3.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4.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5.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印刷費(款):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物業管理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租賃費(款):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勞務費(款):反映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咨詢費、評審費等。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交通費用(款):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離休人員特需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5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