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2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來源: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時間: 2023/09/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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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擬訂新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新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牽頭擬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新區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發展;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工作。
2.承擔蘭州新區黨工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處理依法治區辦公室日常工作等;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指導、監督新區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承辦向新區管委會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協調、指導新區行政訴訟和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等法律事務;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組織實施普法宣傳,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社區戒毒;擬訂新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3.負責就業促進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擬定及落實;負責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新區就業形勢穩定。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負責新區本級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新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負責新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工作;協調做好農民工工作;負責新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4.承擔新區黨工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移交安置、就業創業、軍休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擁軍優撫、褒揚紀念等工作。
5.擬定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6.加強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領域執法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7.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內設辦公室、救助慈善與社會工作科、社會事務科(殘疾人工作科)、法治科、醫療保障科、司法工作科、就業促進科、勞動保障監察科、社會保險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退役軍人事務科共11個科室。2022年末,實有62人,其中在編行政人員23人,在編事業人員17人,長期聘用人員15人,社會組織黨建專干6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2022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為以下9張表格,詳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本部門沒國有資本經營相關數據,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均為30,814.55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38,508.3萬元,下降5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減少較大。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27628.1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402.46萬元,占99.18%;其他收入225.67萬元,占0.8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30729.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72萬元,占3.93%;項目支出29521.32萬元,占96.07%。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29257.76萬元。與上年相比,各減少38658.48萬元,下降56.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減少較大。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994.3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580.57萬元,增長24.78%。主要原因是人員及業務增加產生的正常增長;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6.00萬元,支出決算為267.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3.4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存在上年結轉資金,二是上級下達司法系統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55.35萬元,支出決算為10802.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3.1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存在上年結轉資金,二是上級下達就業補助資金、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等轉移支付資金較大。
3.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391.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59.8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存在上年結轉資金,二是當年上級下達城鄉居民醫療救助資金較大。
4.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35.8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當年中期追加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費用35.85萬元。
5.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13.00萬元,支出決算為366.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7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擔保貸款放貸率不高,導致創業擔保貸款資金結轉。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02萬元,支出決算為41.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1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當年人員增加造成住房公積金增長。
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88.2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沖減救災物資儲備庫和福利院兩項基建項目的其他應付款。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07.7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32.5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8.52萬元,增長3.5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工資增資和工資晉升后人員經費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公積金繳費、個人采暖費等。公用經費75.1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2.1萬元,增長74.52%,主要原因是本部門人員增加,相應公用經費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培訓費、租賃費、維修(維護)費。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5.1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維修(維護費)和租賃費。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2.1萬元,增長74.51%,主要原因是本部門人員增加,相應公用經費增加。本年度培訓費支出47.9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8.13萬元,增長142.14%,主要原因是業務科室開展各類培訓次數較上年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2.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0臺(套)。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215.50萬元,本年收入15973.07萬元,本年支出16188.5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支出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項目。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46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公務用車均已報廢,沒有產生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54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原公務用車報廢,未產生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54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原公務用車報廢,未產生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92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響,當年未開展公務接待。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2年度87個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2285.83萬元。對2022年度1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開展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5000萬元。從評價結果看,本部門所有項目資金安排符合國家規定,實施過程規范有序,項目目標完成較好,取得預期經濟社會效益。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本部門在2022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本級預算項目、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等88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項目績效自評情況: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8.49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7285.83萬元,執行數為24176.22萬元,完成預算的88.6%。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本部門設定年度總體績效目標五項,一是嚴格按文件要求做到困難群體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二是全力做好就業創業及社會保障工作;三是做好依法治區,普法宣傳、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區戒毒等工作,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四是維護退役軍人權益,做好退役軍人保障;五是維護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生活。對照年底考核各項指標,本部門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標任務。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部分項目預算不夠細致,出現了追加預算和項目資金結余的情況。
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強資金預算前期準備工作,對比分析歷年同類資金使用情況,嚴格把控政策享受人數、項目標準等,既要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也要厲行節約,力爭把成本降到最低。
(三)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根據績效評定指標評價,本部門整體自評指標得分98.49分,部門績效整體完成已達到預期目標。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若有刪減注意調整段落序號。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六、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2022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表(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