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蘭州新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部門決算
來源: 蘭州新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時間: 2021/09/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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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括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財政、會計、政府采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以及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新區財政、政府采購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監督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金融方針、政策,擬訂新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拓寬融資渠道,協助相關部門防范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
(二)負責擬訂新區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新區宏觀經濟政策的擬訂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蘭州新區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監督各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制定新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各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實施新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會同物價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關規定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票據。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國有企業資本收益,監督企業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經營管理行為,指導和監督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業務。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新區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指導項目評審工作。
(八)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范財政風險。
(九)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研究制定和貫徹實施新區政府采購管理相關政策,根據預算安排,匯總編制新區政府采購計劃,匯編政府采購品目,并擬定政府采購目錄。
(十一)制定新區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為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內容提供綜合服務。
(十三)負責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新區金融機構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對新區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相應行業自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區金融風險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處置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范整頓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安全穩定。
(十五)負責新區國有企業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構建蘭州新區出資企業監督管理體系;依照法律法規,監管新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股權),加強國有經營性資產(股權)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財政局設8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其中有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行政事業科、經濟建設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2020年年末共有干部39名,其中:在編干部17名,聘用干部22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據,故本表無數據。)
(上述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2,703.53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048.76萬元,增長63.38%,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期間對金融企業的貼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國際組織借款付息支出。(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合計2,565.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65.83萬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占0.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支出合計2,643.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5萬元,占32.82%;項目支出1,775.94萬元,占67.1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03.53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048.76萬元,增長63.38%。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間對金融企業的貼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國際組織借款付息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43.6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26.61萬元,增長74.26%。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間對金融企業的貼息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國際組織借款付息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60.56萬元,支出決算為960.5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8.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同。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2.69萬元,支出決算為22.6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3.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5.83萬元,支出決算為25.8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4.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19.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
5.金融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62.06萬元,支出決算為862.0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62.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9.17萬元,支出決算為29.1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同。
7.債務付息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43.38萬元,支出決算為743.3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743.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67.7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10.8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73.57萬元,增長50.91%,主要原因是人員績效工資納入基本支出預算,且標準提高。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56.8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60萬元,下降23.63%,主要因為車輛租賃費納入項目預算。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印刷費。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22萬元,支出決算為8.22萬元,較上年增加2.63萬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賃車輛運行費。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與預算數相同。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減少 2.09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因公出國事宜。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8.22萬元,支出決算為8.22萬元,較上年增加 4.72萬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賃車輛運行費。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為8.22萬元,支出決算為8.22萬元,較上年增加 4.72萬元,主要原因是列入租賃車輛運行費。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較上年增加 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6.87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為辦公費4.18萬元,郵電費8.6萬元,差旅費18.39萬元,租賃費10.63萬元,工會經費1.94萬元,福利費4.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22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60萬元,下降23.63%,主要因為車輛租賃費納入項目預算。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2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間會議減少。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間培訓減少。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157.8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56.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市內因公出行、財政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960.8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評價結果為優的項目1個,涉及資金60.8萬元;評價結果為良的項目3個,涉及資金900萬。
2020年我局圓滿完成了各項財政、金融、國資工作,項目資金預設的績效目標基本實現,為蘭州新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二、績效自評結果
(一)財政財務核算、監管軟件及系統運行維護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情況
該項目全年預算數為60.8萬元,執行數為57.2萬元,完成預算的94.08%。主要產出和效果:保障了局內財政、國資業務軟件正常運行。
(二)銀行籌備組工作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情況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2萬元,執行數為2.6萬元,完成預算的21.67%。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成立新區農商行在持續推進中,二是投資入股安寧神舟村鎮銀行事宜方面甘肅省銀保監局已審核入股資料完成。。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因疫情原因,無法及時與北京相關部門取得溝通,導致差旅經費閑置。二是因疫情原因,與酒泉農商行等較遠距離相關部門的溝通不能及時實施,需要等待事宜的時間,阻礙了工作的進度與經費利用率。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密切關注疫情變化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量利用多手段與各相關單位與部門溝通,不充分利用經費,推動工作進展。二是利用快遞或線上系統,促進溝通。
(三)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情況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總體完成情況良好。
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8萬元,執行數為4.16萬元,完成預算的11%。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邀請第三方績效評價機構參與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服務工作;二是印發了預算績效管理指導性文件《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三是組織開展了預算績效管理和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培訓工作;四是在編制2021年度預算時,由第三方機構指導編審各部門2021年度所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四是對2020年的項目支出全部開展了績效自評工作。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列入預算的新增項目未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工作,主要是因為首次重點將預算績效工作作為預算編制的前置條件,部門對預算績效的意識仍然淡泊。二是預算執行進度較低,主要原因一是無專職人員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像預算績效事前評估、預算績效財政評價等工作尚未開展;二是在委托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管理的過程中,多次詢價壓減,有效壓減了項目支出金額。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全面推進蘭州新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蘭州新區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扎實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各項工作。二是有效開展預算績效事前評估和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做好預算績效評估和評價的結果應用工作,有效提升新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綠色金融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情況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總體完成情況:1.成立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小組。制定印發《2020年蘭州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方案》《蘭州新區綠色金融五年發展規劃(2020-2024年》《蘭州新區綠色金融發展獎勵政策(試行)》。2.爭取各類金融機構在新區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已有3家金融機構在新區掛牌設立綠色支行。4.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新區綠色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綠色貸款實現較大突破。5.搭建集聚金融機構、匯集信貸產品、實現在線融資的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6.舉辦“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暨融資政策培訓宣講會”,開展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一周年成果發布會活動,總結一年來試驗區取得的成就,明確下一階段試驗區建設的重點任務和努力方向,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向蘭州新區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集聚。項目全年預算數為850萬元,執行數為213.7萬元,完成預算的25.14%。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搭建全省首家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二是制定《2020年蘭州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方案》《蘭州新區綠色金融五年發展規劃(2020-2024年》,確保試驗區建設有序、多點落實推進。三是建立《蘭州新區綠色項目庫》,篩選出符合標準的169個項目,2020年末投向新區的綠色貸款余額108.88億元。四是舉辦“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暨融資政策培訓宣講會”,對新區相關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進行綠色金融內涵、綠色項目認證、綠色保險以及融資政策等方面的系統培訓。對《蘭州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實施方案》進行專題解讀。開展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一周年成果發布會活動,總結一年來試驗區取得的成就,明確下一階段試驗區建設的重點任務和努力方向,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向蘭州新區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集聚。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由于疫情影響,上半年工作重點傾向于“六穩六保”。綠色金融工作主要為前期基礎建設和對接,且涉及綠色金融的項目執行期限長,造成資金支付進度緩慢。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快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各項工作,促進蘭州新區綠色企業、綠色項目認證及評級標準與“綠金通”平臺相結合,持續開展綠色項目遴選、認定、推薦工作等,為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搭建重要載體,推動綠色產業鏈協同發展。二是做好各項目資金的預算工作,即要確保各項工作順利的開展,又要做好厲行節約,力爭把成本降低。
三、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詳見績效自評表及報告(見附件)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